一行人开始上路,浩浩荡荡的马群行进在商道上。
前后各一人,中间方位两人。
半路上,霍恩继续向斯科特打听消息。
“教会的信仰?”
斯科特神情复杂的看向问出这个问题的霍恩。
“我劝你不要过多涉及这个问题……许多需要深入探討这个问题的人,最后都不可避免的沦为了异端。”
“那个菲尼克斯是如此,先前我们遇到的那位职介骑士伊凡也是如此……”
“菲奥娜那小妞劝你不要和教会挨得太近,让你为了身后的家族考虑……看来她把你当作是某个侍王骑士家族的成员了。”
说著说著,斯科特嘆了口气,语气开始变得耐人寻味,他缓缓敘述著:
“说实话,现在的那些侍王骑士家族,荣光早已不在,让你冒充一下也没关係。”
“毕竟,哪怕是真正的侍王骑士,也已经快七十年没有见到过这个王国的王了……无王可侍的侍王骑士,听著都有些可笑,但还是有无数人愿意成就超凡,一心一意的侍奉於王座之前,只为了覲见这个王国的王,试图將其拉回正轨。”
“这一切只因为,曾经在王室的带领下,教会的辅佐下,我们的王国曾造就过一个繁盛的时代。”
“一些书上记载,那时,王国是附近最强盛的国度,民眾安居乐业,最穷苦的人每天也只需要赚上几十铜冠就能填饱肚子,不用像现在这样为了一口吃的,去砍人换赏金……那时的超凡职介者,无论强弱,都以侍奉王权为荣,而王权则以庇佑绝大多数民眾为荣,教会则以辅佐王权为荣。”
“那是一个秩序井然的时代,那时候,在教会宣扬中,那位圣主被称之为『秩序与荣光』之神。”
“可后来,一切都变了,没人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,王国的王把自己锁在王宫里,几十年不见臣民,但整个王国在教会和贵族的引导下,也仍旧保持著秩序和稳定,只是这种秩序和稳定不再与普通民眾有关联。”
“律法被更改,铜冠被废弃,物价开始变得混乱,流浪者开始大规模出现,很多时候几口吃的就可以换到一条人命,骑士以鲜血与杀戮为荣,不是骑士的人可以通过对决杀死骑士来成为骑士……有罪的人可以通过杀死其他罪孽深重之人来赎罪,无罪的人也会慢慢变得有罪,绝大多数人生来都有原罪,所以人人必须渴求鲜血来完成自身的救赎。”
“一些心中仍以旧时荣光为指引的骑士被视作为异端,一些怀念旧时代的人被普遍排挤和针对……不融入这个时代,就会遭受到难以想像的折磨……”
“这个新时代的確不如传闻中的旧时代美好,所以教会所信仰的无上圣主,也开始被冠以『鲜血与杀戮』之神的名號。”
顿了顿,斯科特面色难看道:
“我没有那些怀念旧时代的人那么有勇气,敢於反对教会成为异端……我只是想延续家族的荣耀,我只是想活著。”
“信奉『秩序与荣光』也好,信奉『鲜血与杀戮』也好,染罪也好,赎罪也好,只要不影响我活著,只有我死前是无罪之身,死后不下地狱即可……”
“抱有我这样想法的人,在这个时代应该不在少数……渴望活著本身没有错误吧?教义上都说了,存在才是一切……”
“偏偏有些混蛋,为了那些什么真相什么良知,连活著的机会都愿意放弃,简直是不可理喻。”
听著斯科特的描述,霍恩眉头紧皱。
秩序与荣光之神?
鲜血与杀戮之神?
一个神,两种信仰?
怎么会出现如此相对的两面?
是不是还遗漏了些什么?
斯科特看到霍恩这副模样,耸了耸肩,“別想太多,想的越多,越异端,越有罪。”
“罪越多,越需要赎罪,越赎罪越容易死……这是我这些年总结出来的经验。”
“只要你保持无罪之身,那么麻烦就不会轻易的找上门来。”
“那这一次呢?”霍恩反问。
对方如果不是运气好,估计就死在这次委託里了。
所谓“无罪之身”,在这个世道里,估计只是一个虚偽的概念。
人人皆有罪孽的情况下,怎么可能有人能独善其身?
斯科特面色一僵,訕訕道,“这一次不是意外吗?”
霍恩不答。
他知道眼前的斯科特本质上只是一个逃避现实,同时只会向弱者挥剑的懦夫。
又或者说,这世上绝大多数僱佣骑士都是如此,某种意义上包括他自己在內也是如此。
看著威风,实际上丑恶不堪。
连这个世界的骑士精神都是残缺的,被恶意解读的。
活著无罪,但为了活著,而向这个世界最根源的罪孽妥协,那就不可能无罪。
他们本质上就比那些道德败坏的佣兵强一点,且强得有限。
斯科特已经提供不了太多关於教会的有效情报。
看来只有去到传闻中的苏利钠城,才有机会將自己想要知晓的一切揭晓了。
……
道格拉斯男爵的领地距离苏利钠有將近一周的路程。
由於队伍太臃肿,霍恩等人需要花三天时间走出道格拉斯男爵的领地,然后花一周时间去往苏利钠城,期间还需要经过两个贵族的领地。
因为带著太多马匹和钱货,路过其他贵族的领地时,他们被视作为了商队。
商队需要缴纳费用才能被允许在商道上通行,霍恩他们交出了几匹马作为缴纳费用才被允许通行。
期间还遭遇了几次土匪强盗的拦路抢劫,但都是一些小嘍嘍。
他们还没发起突袭,被霍恩利用天空中渡鸦的视角给提前侦破,隨后被他独自一人驱散,基本上没发生什么有难度的激战。
除此之外,还碰到过几次其他僱佣骑士护送的商队。
那些人在看到霍恩等人赶著一大群战马,马背上还堆放著大量带血的战利品时,都给惊得不轻,不敢轻易招惹他们。
一路上有惊无险。
按照地图的指引,以及斯科特的带路,他们最终抵达了一处城市郊外。
“威利姆”葡萄酒庄园。
“哦,原来是贵客呀,请进。”
庄园外,斯科特去交涉一番后,庄园的帮佣去叫来了这座庄园的管事,对方喜笑顏开的出来迎接。
这个庄园很大,霍恩等人將马群全赶进了庄园內部。
“这座庄园的主人就是销赃的接头人,我需要花几天去谈生意……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全程跟著,如果你不想等的话,可以先去苏利钠城,或者在这附近隨便逛逛都行,把货卖了之后,我回去找你的。”末了,斯科特补充了一句:
“放心,这次不会出任何意外……”
霍恩深深的看了他一眼,除了提醒对方小心之外,他还让对方帮他找一个合適的买家。
他想把手里那把从瓦伦手里缴获的附魔剑出手一下。
斯科特则表示,倘若霍恩不介意,他可以代一位朋友买下这柄附魔剑,他出价两千金冠。
给价比圣王城的那些黑市商人都高。
霍恩颇为不解。
“附魔武器和附魔盔甲都是有时限性的,经常被人使用和保养的附魔武器、附魔盔甲才值钱。”斯科特给出了合理的解释:
“一些在箱子里或武器架上放久了的附魔武器盔甲,因为太久不被使用,再加上保养不好,超凡特性有所散失。”
“附魔装备,只有被超凡职介者所使用时才能发挥全部威力来,从而保持超凡特性的稳固性。”
“否则原本最多可以给持有者带来三成战力提升的武器盔甲,超凡特性散失后,最多估计只能带来一两成的提升。”
“除非是一些个家族传承久远的武器盔甲,否则拿出来卖的那些附魔武器盔甲实际上是远不如新附魔的值钱的,所以只能被迫降价,一千金冠起步卖都是算好的了。”
“只有不了解情况的蠢蛋才会以为一千金冠能买到什么好的附魔武器、附魔盔甲。”
“你这把附魔剑,可是瓦伦新附魔的,所以价值不低……真可惜了,瓦伦那傢伙实力不济还喜欢找死,不然凭著这把附魔剑,去哪他都能隨便混得风生水起。”
再次签下一份新契约后,霍恩將手里的附魔剑交到了斯科特手里。
“对了,苏利钠城能修附魔盔甲和武器的匠师在哪找?”
“去內城区找,不认识路的话,进了城,顺著一条『黄金大道』一路向前走就行了。”
前后各一人,中间方位两人。
半路上,霍恩继续向斯科特打听消息。
“教会的信仰?”
斯科特神情复杂的看向问出这个问题的霍恩。
“我劝你不要过多涉及这个问题……许多需要深入探討这个问题的人,最后都不可避免的沦为了异端。”
“那个菲尼克斯是如此,先前我们遇到的那位职介骑士伊凡也是如此……”
“菲奥娜那小妞劝你不要和教会挨得太近,让你为了身后的家族考虑……看来她把你当作是某个侍王骑士家族的成员了。”
说著说著,斯科特嘆了口气,语气开始变得耐人寻味,他缓缓敘述著:
“说实话,现在的那些侍王骑士家族,荣光早已不在,让你冒充一下也没关係。”
“毕竟,哪怕是真正的侍王骑士,也已经快七十年没有见到过这个王国的王了……无王可侍的侍王骑士,听著都有些可笑,但还是有无数人愿意成就超凡,一心一意的侍奉於王座之前,只为了覲见这个王国的王,试图將其拉回正轨。”
“这一切只因为,曾经在王室的带领下,教会的辅佐下,我们的王国曾造就过一个繁盛的时代。”
“一些书上记载,那时,王国是附近最强盛的国度,民眾安居乐业,最穷苦的人每天也只需要赚上几十铜冠就能填饱肚子,不用像现在这样为了一口吃的,去砍人换赏金……那时的超凡职介者,无论强弱,都以侍奉王权为荣,而王权则以庇佑绝大多数民眾为荣,教会则以辅佐王权为荣。”
“那是一个秩序井然的时代,那时候,在教会宣扬中,那位圣主被称之为『秩序与荣光』之神。”
“可后来,一切都变了,没人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,王国的王把自己锁在王宫里,几十年不见臣民,但整个王国在教会和贵族的引导下,也仍旧保持著秩序和稳定,只是这种秩序和稳定不再与普通民眾有关联。”
“律法被更改,铜冠被废弃,物价开始变得混乱,流浪者开始大规模出现,很多时候几口吃的就可以换到一条人命,骑士以鲜血与杀戮为荣,不是骑士的人可以通过对决杀死骑士来成为骑士……有罪的人可以通过杀死其他罪孽深重之人来赎罪,无罪的人也会慢慢变得有罪,绝大多数人生来都有原罪,所以人人必须渴求鲜血来完成自身的救赎。”
“一些心中仍以旧时荣光为指引的骑士被视作为异端,一些怀念旧时代的人被普遍排挤和针对……不融入这个时代,就会遭受到难以想像的折磨……”
“这个新时代的確不如传闻中的旧时代美好,所以教会所信仰的无上圣主,也开始被冠以『鲜血与杀戮』之神的名號。”
顿了顿,斯科特面色难看道:
“我没有那些怀念旧时代的人那么有勇气,敢於反对教会成为异端……我只是想延续家族的荣耀,我只是想活著。”
“信奉『秩序与荣光』也好,信奉『鲜血与杀戮』也好,染罪也好,赎罪也好,只要不影响我活著,只有我死前是无罪之身,死后不下地狱即可……”
“抱有我这样想法的人,在这个时代应该不在少数……渴望活著本身没有错误吧?教义上都说了,存在才是一切……”
“偏偏有些混蛋,为了那些什么真相什么良知,连活著的机会都愿意放弃,简直是不可理喻。”
听著斯科特的描述,霍恩眉头紧皱。
秩序与荣光之神?
鲜血与杀戮之神?
一个神,两种信仰?
怎么会出现如此相对的两面?
是不是还遗漏了些什么?
斯科特看到霍恩这副模样,耸了耸肩,“別想太多,想的越多,越异端,越有罪。”
“罪越多,越需要赎罪,越赎罪越容易死……这是我这些年总结出来的经验。”
“只要你保持无罪之身,那么麻烦就不会轻易的找上门来。”
“那这一次呢?”霍恩反问。
对方如果不是运气好,估计就死在这次委託里了。
所谓“无罪之身”,在这个世道里,估计只是一个虚偽的概念。
人人皆有罪孽的情况下,怎么可能有人能独善其身?
斯科特面色一僵,訕訕道,“这一次不是意外吗?”
霍恩不答。
他知道眼前的斯科特本质上只是一个逃避现实,同时只会向弱者挥剑的懦夫。
又或者说,这世上绝大多数僱佣骑士都是如此,某种意义上包括他自己在內也是如此。
看著威风,实际上丑恶不堪。
连这个世界的骑士精神都是残缺的,被恶意解读的。
活著无罪,但为了活著,而向这个世界最根源的罪孽妥协,那就不可能无罪。
他们本质上就比那些道德败坏的佣兵强一点,且强得有限。
斯科特已经提供不了太多关於教会的有效情报。
看来只有去到传闻中的苏利钠城,才有机会將自己想要知晓的一切揭晓了。
……
道格拉斯男爵的领地距离苏利钠有將近一周的路程。
由於队伍太臃肿,霍恩等人需要花三天时间走出道格拉斯男爵的领地,然后花一周时间去往苏利钠城,期间还需要经过两个贵族的领地。
因为带著太多马匹和钱货,路过其他贵族的领地时,他们被视作为了商队。
商队需要缴纳费用才能被允许在商道上通行,霍恩他们交出了几匹马作为缴纳费用才被允许通行。
期间还遭遇了几次土匪强盗的拦路抢劫,但都是一些小嘍嘍。
他们还没发起突袭,被霍恩利用天空中渡鸦的视角给提前侦破,隨后被他独自一人驱散,基本上没发生什么有难度的激战。
除此之外,还碰到过几次其他僱佣骑士护送的商队。
那些人在看到霍恩等人赶著一大群战马,马背上还堆放著大量带血的战利品时,都给惊得不轻,不敢轻易招惹他们。
一路上有惊无险。
按照地图的指引,以及斯科特的带路,他们最终抵达了一处城市郊外。
“威利姆”葡萄酒庄园。
“哦,原来是贵客呀,请进。”
庄园外,斯科特去交涉一番后,庄园的帮佣去叫来了这座庄园的管事,对方喜笑顏开的出来迎接。
这个庄园很大,霍恩等人將马群全赶进了庄园內部。
“这座庄园的主人就是销赃的接头人,我需要花几天去谈生意……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全程跟著,如果你不想等的话,可以先去苏利钠城,或者在这附近隨便逛逛都行,把货卖了之后,我回去找你的。”末了,斯科特补充了一句:
“放心,这次不会出任何意外……”
霍恩深深的看了他一眼,除了提醒对方小心之外,他还让对方帮他找一个合適的买家。
他想把手里那把从瓦伦手里缴获的附魔剑出手一下。
斯科特则表示,倘若霍恩不介意,他可以代一位朋友买下这柄附魔剑,他出价两千金冠。
给价比圣王城的那些黑市商人都高。
霍恩颇为不解。
“附魔武器和附魔盔甲都是有时限性的,经常被人使用和保养的附魔武器、附魔盔甲才值钱。”斯科特给出了合理的解释:
“一些在箱子里或武器架上放久了的附魔武器盔甲,因为太久不被使用,再加上保养不好,超凡特性有所散失。”
“附魔装备,只有被超凡职介者所使用时才能发挥全部威力来,从而保持超凡特性的稳固性。”
“否则原本最多可以给持有者带来三成战力提升的武器盔甲,超凡特性散失后,最多估计只能带来一两成的提升。”
“除非是一些个家族传承久远的武器盔甲,否则拿出来卖的那些附魔武器盔甲实际上是远不如新附魔的值钱的,所以只能被迫降价,一千金冠起步卖都是算好的了。”
“只有不了解情况的蠢蛋才会以为一千金冠能买到什么好的附魔武器、附魔盔甲。”
“你这把附魔剑,可是瓦伦新附魔的,所以价值不低……真可惜了,瓦伦那傢伙实力不济还喜欢找死,不然凭著这把附魔剑,去哪他都能隨便混得风生水起。”
再次签下一份新契约后,霍恩將手里的附魔剑交到了斯科特手里。
“对了,苏利钠城能修附魔盔甲和武器的匠师在哪找?”
“去內城区找,不认识路的话,进了城,顺著一条『黄金大道』一路向前走就行了。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