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伦双手叉腰,站在临时搭建的长桌尽头,志得意满。
    莱姆缩在他身后半步,像只受惊的鵪鶉。
    吉米蹲在长桌另一头,双手捧著一个粗陶大碗,表情像是刚被人抢了全部家当。
    “呜,她们吃的都是猫的肉乾,猫们打算吃一个月的。”
    “好多人。”莱姆小声嘟囔了一句。
    吉米哭丧著脸,舀了一大口燉肉塞进嘴里,嚼了两下。
    “真香。”
    前往蘑菇林称不上远征,顶多算短征。
    组建短征队的消息传开之后,鼠娘们的反应不一而同,但短征队只会招募那些对此感到鼓舞的勇敢鼠娘。
    至於单论美味的燉肉?
    那当然不会有谁对美味燉肉有意见。
    矿场广场上支起了三口大铁锅,锅底的柴火噼里啪啦,锅里的燉肉咕嘟咕嘟。
    浓郁的肉香混著蘑菇的鲜味,队伍从锅前一直排到了矿道口。
    厨娘站在锅前,围裙上溅满了油点子,手里的大铁勺一点不抖,一勺下去不多不少刚好一份。
    “一份蘑菇碗一勺秘制燉肉,拿好。”
    “谢谢厨娘!”
    接过碗的鼠娘笑得眼睛弯成月牙。
    “一份蘑菇碗一勺秘制燉肉,一鼠只有一份,带饭去那边登记哦。”
    厨娘头也不抬,铁勺又伸进了锅里。
    “厨娘!听说加入民兵和去修水坝,每天还有一勺燉肉,是真的吗!”
    “少爷骗过大家吗?”
    “男爵真好!”
    “男爵大人真坏喵!”
    吉米的哀嚎从长桌那头传来,被鼠娘们的欢呼声淹没了。
    莫伦討厌说废话,也没打算搞什么鼓舞士气的演讲。
    饱餐比什么慷慨陈词都管用,空著肚子谈理想的人不是骗子就是疯子。
    山顶平地上,风比山脚大得多,吹得萤石灯笼叮叮作响。
    不多时,两百只报名的鼠娘民兵在山顶站成两列纵队,面朝同一个方向。
    间距参差不齐,站姿七扭八歪。
    民兵鼠们穿著日常的工装,有的还繫著围裙没来得及脱。
    头上的圆耳朵被风吹得东倒西歪,有几个手里还攥著镐头和锅铲。
    旁边站著的旅鼠娘护卫们形成了鲜明对比。
    皮甲擦得鋥亮,弩弓掛在背后,短剑插在腰间,队列笔直如尺,目视前方纹丝不动。
    每一只旅鼠娘的站姿都透著常年行走危险商路磨出来的杀气。
    莫伦站在两队人中间,扶了扶额头。
    换谁来都会以为自己招了一堆炮灰。
    民兵不能称之为兵,民兵只能称之为炮灰。
    更別提眼前这些鼠娘衣衫襤褸,身板瘦小,营养不良,很可能还对怪物有严重的心理阴影。
    虽然诸多没见过真刀真枪的小说家,时常会幻想老农拿著匕首一拥而上,狠狠把贵族小姐压在地上一顿乱捅。
    毕竟符文板甲也得有个出气孔不是。
    但真打起来?
    拜託。
    对面骑士一刀飞四个脑袋,剩下的散兵游勇逃命时不尿出来算意志如钢了。
    骑士小姐是为了对抗能把半个城市烧成玻璃的龙娘,和拥有各种灭世绝活的女巫团而存在的。
    炮灰们的职责就是搬运粮草,擦擦板甲,在恰当的时机死掉浪费对面一秒钟时间。
    旅鼠护卫队长走上前,板著脸,语气生硬。
    “让这群只拿过锤子的老鼠去真菌林地就是找死,只给几天时间,她们连最简单的弩箭都不可能学会。”
    莫伦点了点头,表示认同。
    “如果对面是骑士,那恐怕真是找死。”
    他顿了顿。
    “但怪物又是另外一回事了。”
    活人有脑子。
    怪物没脑子。
    莫伦朝身后招了招手。
    几个鼠娘工匠吭哧吭哧地抬上来一捆又一捆长得离谱的东西,与地面碰撞时发出木头的沉闷声响。
    旅鼠娘护卫队长看呆了。
    长矛。
    接近七米的长矛。
    不是那种骑兵用的短矛,也不是步兵用的普通枪矛,是长到荒谬的超长矛。
    五个鼠娘並排站著都够不到矛头,一根矛杆能从队列第十排延伸到第一排鼠娘前方。
    马其顿方阵。
    莫伦曾经听说过一个经典哲学问题:
    多少人可以空手举起边长一米的黄金立方?
    答案是多少人都不行,因为黄金立方周围根本站不下几个人。
    所谓以一敌百的战爭英雄,在混乱的战场上其实也是不断面对三个五个两个的小股对手。
    真让她同时面对一百个敌人,包被俘虏的,除非她是龙娘。
    而马其顿方阵的目的,就是用超长的矛身,將整个方阵的攻击力匯聚到正面。
    敌人只要稍微靠近,就必须同时面对数百根长矛构成的密不透风的围墙。
    据说最为训练有素的方阵,连弓箭都能拦截下来。
    最好的方阵长枪用整根山茱萸木雕成,长达七米,坚硬又强韧。
    鼠娘手里这些,自然没那么讲究。
    莫伦前几天让木匠鼠將回收的床柱子削成两根三四米的长棍,靠多重铜环在中段接合加固,矛头削尖包铜。
    锋利度不佳,但还算牢靠,至少不会一捅就断。
    莫伦跳上一辆货车顶,居高临下俯瞰广场,指挥民兵们列队:
    “按照地上的圆点站好,长得不高的站前面,长得矮的站后面!”
    鼠娘们手忙脚乱地抱起长矛,按照地面上提前用石灰画好的標记各就各位。
    七米长矛重量接近二十公斤,近乎是鼠娘体重的一半,光靠萝莉体能的鼠娘们举起来都难。
    在最早的计划里莫伦考虑过两只鼠共举一根长矛,不过小规模尝试后,显然这种默契对一堆杂兵而言要求过高了。
    矛阵要的是多,所以哪怕直接把矛尾抵在地上也好,越多越好!
    两个各由一百鼠组成的方阵渐渐成型,黑压压的一片矛尖在风中微微晃动,像两只尖刺直衝天际的刺蝟。
    站在正前方看过去,极具压迫感。
    若敌人是精锐骑士,对面大可策马绕到侧翼发起高速突袭,这堆长矛刺蝟的转向速度连蜗牛都不如。
    但怪物不会。
    理论上老虎也能绕开猎人的长矛,但更多时候它们只会疯狂尝试撕咬矛头,因为它们根本意识不到长矛不是猎人身体的一部分。
    而无光区绝大多数怪物的智力比老虎低得多,就算面对一堵火墙也会毫不犹豫地衝进去。
    旅鼠娘护卫队长皱著眉,依然表示怀疑:
    “就靠这些粗糙的长矛,最多能捅死几个血肉兽,对更高战力等级的怪物,恐怕破皮都难。”
    “没人觉得能捅得穿。”莫伦平静地说。
    咕嚕咕嚕。
    沉重的车轮碾过碎石地面,在猫娘们吆喝驱赶下,一头货运巨鼠迈著笨重的步伐走上广场,身后拖拽著那辆所有人都已经见识过威力的板车。
    拼布盖子掀开,露出那坨令人印象深刻的垃圾堆,以及坐在正中央一脸认命的莱姆。
    喷火装置稳稳地停在了两个方阵中间的空地上。
    旅鼠娘护卫队长盯著阵型正中那台装置看了五秒钟,又看了看两侧密密麻麻的矛尖丛林。
    “明白了。”